科技日報記者 梁樂 通訊員 楊旭
4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通報《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遺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情況。記者獲悉,該條例將于5月1日起實施,將為北庭故城遺址保護奠定更加堅實的法律基礎。
據了解,北庭故城遺址地處絲綢之路東天山北麓,是唐至元時期天山以北的軍政中心,見證了多元文化的交融互鑒與中華各民族間綿延不絕的交往交流交融,被稱為“絲路北道活化石”。
2013年5月20日,《新疆吉木薩爾北庭故城遺址保護條例》頒布實施,對于依法規范和保護北庭故城遺址發揮了重要作用。2014年6月,該遺址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2025年2月,該遺址入選國家首批重要大遺址清單。
為適應新發展新要求,妥善處理好保護利用的關系,讓文物“發聲”。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結合北庭故城遺址保護工作實際和立法技術規范要求,制定了新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遺址保護條例》,并廢止原條例。
新頒布實施的條例確立了“保護為主、加強管理、挖掘價值、合理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核心原則,明確了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責任,并提出具體且有力的保護措施。
條例鼓勵開發北庭文化特色標識、文創產品及影視作品,將遺址保護與活化利用相結合。支持高校、科研機構開展北庭學研究,依托考古發現實證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為文化潤疆提供學術支撐。
條例還首次將“數字掃描、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科技手段寫入條款,建立遺址環境預警監測系統,通過實時數據為保護決策提供科學支撐。
吉木薩爾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吳樂表示,新條例的頒布既回應了遺址本體保護與發展的矛盾,也為活化利用提供了法律框架。下一步吉木薩爾縣將從提升遺址本體展示能力、構建全域旅游格局、促進北庭文化傳播等方面推動條例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