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記者 張佳星
創新藥難報銷的局面正在徹底改變。在國家醫保局7月1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心宇介紹,新藥從獲批上市到納入醫保目錄可以報銷的時間,已從原來的5年左右降至1年左右。約80%的創新藥在上市兩年內便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過去醫保目錄調整周期最長為8年,當前醫保目錄已經建立了每年一調的動態調整機制。在此基礎上,相關政策對創新藥納入醫保目錄給予了傾斜,并建立了覆蓋申報、評審、測算、談判等全流程的創新藥支持機制。
支持創新藥納入醫保的“組合拳”實施以來,5年內新上市藥品在當年醫保目錄新增品種中的占比,從2019年的32%提高至2024年98%。黃心宇介紹,創新藥談判納入醫保目錄后,多數實現了銷售數量和銷售金額雙攀升。
國家醫保基金在創新藥支出方面持續“加碼”。國家醫保局醫保中心副主任王國棟介紹,截至5月底,協議期內談判藥醫保基金支出已達4100億元,帶動藥品銷售金額超6000億元。
越來越多創新藥進入醫保目錄,提升了群眾用藥保障水平,促進腫瘤等重大疾病診療情況不斷改善。中國抗癌協會分析數據顯示,我國腫瘤患者五年生存率已從十年前的33.3%提升至2023年底的43.7%,相當于每年多挽救50萬患者生命。
為進一步提升創新藥可及性,國家醫保局、國家衛健委日前印發的《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明確提出,鼓勵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根據需要及時調整藥品配備或設立臨時采購綠色通道,不得以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藥占比等為由影響創新藥配備使用。
用藥政策也對創新藥進一步“松綁”。除了可不受藥品品種品規的相關限制,創新藥使用超過病種支付標準的,也可申請特例結算。王國棟解釋,新出臺的若干措施提出,對合理使用醫保目錄內創新藥的病例,醫療機構可自主申報特例單議,調整病例支付標準。
(科技日報記者 張佳星 攝)